不合格灶具,多款灶具生产厂家产品无自动熄火保护

不合格灶具,多款灶具生产厂家产品无自动熄火保护

厦门网讯(厦门日报文/图记者陈泥通讯员黄朴醇)我国家用燃气灶具相关标准明确规定,灶具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,自2009年起,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,一律不准上市销售。但昨日,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政园林部门、市场监管部门和质监部门开展燃气器具专项联合执法,在对江头北路两家商铺销售的家用燃气灶进行的突击检查中,发现标称“樱花”“火龙”“方太”等品牌的158台灶具都没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。

检查人员到店抽检燃气灶具产品

“救命针”感应意外熄火

60秒内关闭燃气阀门

在江头北路104号“盈上橡贸易商行”,一楼店面内就陈列着数十台家用单头、双头灶具。然而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后,发现这些灶具居然大都没有熄火保护装置。

“形状不尽相同,但主流设计形状像一个铅笔头或一根针。”市政园林部门执法人员将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比喻成一根“救命针”。据介绍,根据《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(GB16410-2007)》,无论台式还是嵌入式灶具,都应有熄火保护装置。一旦意外熄火(风吹灭、汤汁浇灭、点火不成功等),该装置就会自动切断灶具的出气通路,即便灶具旋钮是打开状态也不会继续有燃气泄漏。

国家标准还对熄火保护装置的起效时间作了规定,当火焰被风吹灭或汤汁浇熄,即意外熄火后,“救命针”将感应到,保护装置随即启动,自动关闭气源,避免燃气泄漏导致火灾或中毒等危险。从火焰熄灭到熄火保护装置关闭阀门,使燃气停止泄漏,时间应控制在60秒内。

“如果是正规灶具,人为将火吹灭后,会在60秒内听到灶具发出‘嗒’声,表明熄火保护装置已启动,将燃气外泄的通路关闭。”燃气公司的专家表示,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上述实验验证。

将持续到6月30日

对这家商行进行检查后,执法人员还在江头北路82号“华鹭家用电器批发部”查获了数台没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。截至昨日中午,检查共查扣无生产许可证的燃气减压阀241个,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158台。

此外,检查还发现一些浑水摸鱼的灶具,表面上设有熄火保护装置,但只是个“空壳子”,下端未连接导线,如意外熄火而未及时关闭阀门,根本无法起到保护作用,燃气将持续泄漏,让消费者随时置身于危险中。

不合格灶具,多款灶具生产厂家产品无自动熄火保护

据了解,两家商铺货架上和仓库内所有涉嫌不合格的灶具都将被封存,等待送检后作进一步处理。如果检验确定不合格的产品,根据《产品质量法》,其生产、销售者将被责令停止生产、销售相关产品,相关产品将被没收,并被处以违法生产、销售产品(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)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不合格灶具,多款灶具生产厂家产品无自动熄火保护“在第一季度的流通领域燃气器具质量抽检中,不合格率还是较高的。”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。一季度共抽检79批次燃气器具,不合格41批次。昨日的检查中,执法人员也现场抽检了24批次燃气器具产品,抽检结果也将向社会公布。